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就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如下规定。一、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住校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走读生不上晚自习。二、严格规范教学时...
更新时间:2022-07-30标签: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中小中小学 全文阅读